6月27日,学校召开济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张士强主持。会上,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济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情况的报告”。经听取汇报、审阅材料、交流讨论,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该报告。29个合格评估参评硕士学位授权点自评结果为“合格”。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14年联合下发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两个文件,要求2014年—2019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评估的前5年为学位授权单位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为保证合格评估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以陈月辉副校长为组长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领导小组,拟定了“济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在认真学习《学位授权点评估指南》、《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咨询学科评议组、教指委成员基础上,结合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经多方调研、专家论证,分别制定了适用于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两套评估指标体系。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领导小组先后组织了合格评估动员会、推进会、内部初审会、内部初审总结会、国内同行专家评估部署会、国内同行专家评估总结暨整改工作会等多次会议,有力地保证了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经培养单位自评、学校内部初审、国内同行专家评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学位授权点将进一步完善自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全国学位与研究生质量信息平台”并上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将对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进行抽评。
经过本轮合格评估,我校各学位授权点对建设现状有了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也深刻认识到了在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学位授权点将根据国内同行专家提出的诊断式评议意见,理清思路,进行持续整改,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
撰稿:张志全 编辑:张伟 编审:丛晓峰